【普法宣传】靖宁职校开展 “法”进校园· “典”亮青春 普法讲座

【普法宣传】靖宁职校开展 “法”进校园· “典”亮青春 普法讲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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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,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,525日下午,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的王浩南律师为靖宁职校全体同学带来《进校园 “亮青春》普法讲座。

王浩南律师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的实施时间、意义;普及了道德、纪律、规矩与法律之间的区别以阐释的意义;哪些与我们青少年相关。进而介绍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划分,启发学生思考民法典是如何保护青少年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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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识校园霸凌

  在常见的校园法律问题中,王律师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。从校园欺凌的定义、分类到如何区分同学纠纷、校园欺凌和校园霸凌,并通过案例的形式,向同学们直观阐述了如果存在主观恶意,行为持续,则构成校园欺凌,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;如果主观恶意,行为持续且恶劣,造成严重伤害,这就构成了校园暴力,可能触犯刑法,构成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、盗窃罪、侮辱诽谤罪。

我们应该如何防范校园霸凌?


  首先,我们坚决不要做施暴者,冲动是魔鬼,我们要树立法治意识,在做事情前多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,做到三思而后行;提高分辨能力,学会区分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,警惕不良信息,切勿模仿暴力镜头;谨慎结交朋友,多交益友诤友,少结交损友。


如果在生活中遭遇欺凌怎么办?

  首先,我们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,生命可贵,财产可失,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对霸凌行为进行适当防范;其次,我们要掌握一定的智慧,勇敢面对霸凌行为,截屏或保留所有霸凌证据;再次,我们不要放任霸凌行为,不做冷漠的旁观者,助长对方嚣张气焰,要向家长、老师寻求帮助,最后,我们都要牢记冤冤相报何时了,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,不要选择事后打击报复,以暴制暴只会让自己滑入犯罪的深渊。


王律师提醒同学们,时刻谨记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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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通过欺凌他人来寻开心,或者通过欺负弱小显示自己的强大,不仅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,也无法让你得到真正的友谊和尊重。人人都是平等的,我们要学会善待他人。关心、帮助、宽容他人才能收获真正的快乐。法律看似束缚人,实则通过界定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边界赋予我们最大的自由。


 学生感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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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道德”“纪律”“习惯”“规矩便是法律的四个组成部分,用道德要求自己,用纪律管教自己,用习惯塑造自己,用规矩对待自己。在家庭,我们是女儿或儿子;在校园,我们是老师或学生;在社会,我们是追梦人是创业者,每个人都有看不一样的人生道路,但在法律面前我们人人平等,人人守约。

——消防3 杨昊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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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今年五月是法律宣传日,我们都知道,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生活中的必要存在。社会、校园、家庭生活都受法律的制约。作为中学生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我们应该只做与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事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校园生活中,法律同样无处不在,一言一行、行为举止,同学间的恶意若被放大,也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。知法守纪,我们站在法治的阳光下,一定会走向充满希望的未来。     

    ——消防7 张冬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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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们很荣幸听了这次讲座,对法律又有了新的、更深入的认识。通过学习《民法典》,知道了道德的底线,也是我们的保护色,在法律的底线下,我们该不该做这件事,违不违法,花多少钱买东西是合适的,做什么事会受到法律的限制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。这些都是我们应该知道的。通过这次讲座,我认识到了法律的普遍性和重要性,包括最近的一部关于律师的电视剧,可见大家越来越重视法律,而我们作为懂法律的中学生就更应该以身作则,学法普法。我们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,也应该遵守法律。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——轨道2班 杨娇

  此普法讲座,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,拉近了同学们与法律的距离,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。靖宁职校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活动,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,为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